各位同学:
寒假即将来临,为顺利完成学院全年工作任务,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假日,根据学校安排,现就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寒假和第二学期初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末工作
1.1月12日(星期四)、13日(星期五),进行校级期末考试,具体安排见《浙江海洋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1月14日(星期六)起,学生放寒假。
3.各位同学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在回家、返校途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高度重视交通安全,杜绝包租无营业执照的车辆回家、返校;寒假期间参加旅游、娱乐等活动及燃放烟花爆竹时注意安全;提高防范意识,增强辨识能力,谨防各类网络、电信、金融等诈骗手段。毕业班同学在寒假期间积极参加由地方人事部门组织的各类春季招聘会。
二、下学期初工作
1.学生2月19日(农历正月二十三,星期日)报到、注册,20日(星期一)起正式上课。
2.2月20日(星期一)—24日(星期五),进行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院级补(缓)考、补修和重学考试;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进行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校级补(缓)考、补修和重学考试。详见《浙江海洋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及补修和重学考试工作的通知》。
船机学院学工办